In 生死關懷, 點亮亮點

(作者為品學堂創辦人)

《點亮‧亮點》刊邀我寫一篇關於生與死的短文。歷史上,東、西方早有許多智者,對這主題留下諸多啟發世人的思考與洞見。這些偉大智者的思想之前,我何其渺小。他們一定是對我有某種誤解,才會找我寫如此需要專業與智慧的主題,而且,生與死的問題如宇宙誕生般充滿奧祕,一篇短文要如何說盡的呢?既然我覺得這問題如宇宙般巨大深奧,就從浩瀚的宇宙開始思考吧!

我們這個浩瀚巨大的宇宙,以目前所知,始於一場大爆炸。其後,眾星辰誕生,閃耀並膨脹擴大137億年至今。其間有星宿黯然謝幕,也有新星誕生點亮黑暗。宇宙中的恆星們在發光發熱的活躍期間,生命在其影響範圍中的星球上誕生、繁衍、死亡。

比較宇宙星辰和相對極其渺小的生命,兩者之間存在著相同的發展過程,包括誕生、成長、繁衍及凋零。就這結果來看,萬物存有,生命或物體,雖然形式及時間長短有差異,最終都將面對某種型態的終結。死亡只有發生和還沒發生的差別。

我不知道死後的世界如何,就算有死後的世界,會發生什麼事我一點也沒法決定,因為世上對死後世界有較多描述的宗教,不約而同都談到死後有另一個世界的靈體或神祇,會安排接下去通往永恆喜樂或萬世折磨的旅程,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聽命安排。

這樣的想法會很消極悲觀嗎?仔細想想我並不覺得。相反的,正因為有這想法,眼前的一切變得單純而清晰。認知到死亡後的未來既不可知又無能為力,有助於我們聚焦在有限的生命過程,為自己生命存在的價值與意義負起責任。

為什麼要等待神祇來審判我們的行為?為什麼不是在我們有覺知的生命中,自己負起責任審視當下伴隨呼吸與心跳的每一個選擇?為什麼不是在我們還有機會避免與彌補的時候改變錯誤,以遠離罪惡?為什麼不是在還能包容與原諒的時候去愛,以成就良善美好?是我們沒有足夠的智慧,還是我們未曾從黑暗中甦醒而活著?

既然要聚焦在活著的每一天,活著是怎樣的狀態?以人類來說,軀體表現出醫學上所定義的生命跡象就是活著,但是活著只是生命最基本的狀態。進一步來說,我們可以思考用活著的狀態,去創造怎樣的生活。從這想法中可以看到「活著」和「生活」中間夾著「創造」,若將這三個詞按這順序串連起來,就成為「活著創造生活」,這似乎是活著的意義。我們可以創造精彩的生活、豐盛的生活、喜悅的生活、恬靜的生活、冒險的生活,當然也有可能形成困頓的生活、不堪的生活、失落的生活、寂寞的生活固然結果有所不同,但都是我們的創造。若生命來此如果有其目的,我想其中一項就是要創造,創造能賦予生命意義的生活。

「創造」的存在,成就這世界自身的生命型態。我這樣說有其原因,例如我們的誕生是來自父母之間愛的創造,我們的誕生創造他們生命的喜悅,卻也提醒生命有其盡頭。宇宙從誕生到無限的擴張消長,是星辰在生與死之間的創造,生物從微小到巨大,從單一到多樣,是物種在生與死之間的創造。這一切,創造了有形與無形世界的生與死。

什麼是生?什麼是死?從天地萬物的運行與演變來看,或許持續在創造與改變的就是「生」,而停止這一切既代表「死」。所以,什麼是生命,從終極的結果來看,死亡是生命的必要條件。若不會死亡的,則不是生命,例如,被視為永生的神。

關於生命是永恆或是短暫,生與死之間的因果,我擁有的問題比我能述說的理解多更多。因此,最終我能關注與掌握的就只有「活著」,為創造想要的生活,賦予生命意義活著,帶著覺知的思考以證明我真實的活著。

 

相關文章
0

開始輸入並按Enter進行搜索